前言
「20又5/6」系列是我從法國交換回來後,一時心起寫的幾篇文章,本來放在另一個部落格上。現在再回頭來看,這些文字有些過於矯情做作(XD),可終究是我當時的心情濃縮。因此現在又把這些文章搬到這裡來,就當作是一種記錄吧。(不過我現在看到這些文章還是會有cringe attack哈哈哈)
當下覺得,終於做了一件對得起自己的事,對青春有個交代。終於能放下那些牽掛與眷戀,安心地告別二十餘歲。---《給所有明日的聚會》
這種時刻會讓你記住一輩子,也可以說,我們就是為了等待這種時刻而活著。---《給所有明日的聚會》
(5/6 x 365=304.167)
從巴黎回來後,直接把十個月的日子封存在腦海深處,無縫接軌地繼續之前的生活,彷彿一切從沒發生過。不是想要忘記,而是覺得自己不該去想,畢竟眼前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考慮:該怎麼修課才能準時畢業(而且還得努力不被當掉)、畢業之後又該幹嘛?
佔了我二十歲六分之五的那些日子是種放縱,而現在我該回到現實,腳踩在該走的道路上。
所以,就當作夢已醒了吧,將一切回憶保留在明信片上的風景就好。
我本來是這麼想的。
今天開始讀了陳德政先生所寫的《給所有明日的聚會》,這是本在寫紐約和搖滾樂的書。
在讀這本書的時候,我一直看到巴黎的影子。
明明講的是在紐約一個老舊車庫的演唱會,卻喚醒我在巴黎聽過的唯一一場演唱會的回憶,還記得當晚離Jonny Pierce只有不到一米的距離;當作者寫到充滿紐約客的中央公園,卻讓我開始懷念被我當成自家後花園的盧森堡公園。不只這樣,一些無心的小段落再再讓我回憶起巴黎,或是這300天來的日子:第一次抽煙時的手足無措(幸好第二次沒再這麼矬了)、第一次喝威士忌的微醺滋味、第一次的鄉愁、第一次在戰神廣場看著艾菲爾鐵塔逐漸亮起……
原來眷戀是會這樣滲入生活中的。
仔細想想,巴黎是第二個我能稱之為家的地方。雖然那個「家」只是個十二平方米的小空間,還得和他人共用浴室與廚房(每逢週日,少了清潔人員,廚房還會髒亂到恐怖的地步),但它還是我的家。
當我離開了家,怎麼會不想念呢?
不把這樣的感情寫出來,我之後大概會後悔吧。
這是個無聊的小計劃,一個自以為文青的人用僅剩的回憶,試圖把300多天的日子記下,老了時候才有東西可以懷念青春。
離20歲結束還有一個月,而希望這一個月裡我能每天寫下一些關於巴黎、關於歐洲的回憶。瑣碎也好、無聊也好,這是我唯一能給當時的我的回禮。
從巴黎回來後,直接把十個月的日子封存在腦海深處,無縫接軌地繼續之前的生活,彷彿一切從沒發生過。不是想要忘記,而是覺得自己不該去想,畢竟眼前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考慮:該怎麼修課才能準時畢業(而且還得努力不被當掉)、畢業之後又該幹嘛?
佔了我二十歲六分之五的那些日子是種放縱,而現在我該回到現實,腳踩在該走的道路上。
所以,就當作夢已醒了吧,將一切回憶保留在明信片上的風景就好。
我本來是這麼想的。
今天開始讀了陳德政先生所寫的《給所有明日的聚會》,這是本在寫紐約和搖滾樂的書。
在讀這本書的時候,我一直看到巴黎的影子。
明明講的是在紐約一個老舊車庫的演唱會,卻喚醒我在巴黎聽過的唯一一場演唱會的回憶,還記得當晚離Jonny Pierce只有不到一米的距離;當作者寫到充滿紐約客的中央公園,卻讓我開始懷念被我當成自家後花園的盧森堡公園。不只這樣,一些無心的小段落再再讓我回憶起巴黎,或是這300天來的日子:第一次抽煙時的手足無措(幸好第二次沒再這麼矬了)、第一次喝威士忌的微醺滋味、第一次的鄉愁、第一次在戰神廣場看著艾菲爾鐵塔逐漸亮起……
原來眷戀是會這樣滲入生活中的。
仔細想想,巴黎是第二個我能稱之為家的地方。雖然那個「家」只是個十二平方米的小空間,還得和他人共用浴室與廚房(每逢週日,少了清潔人員,廚房還會髒亂到恐怖的地步),但它還是我的家。
當我離開了家,怎麼會不想念呢?
不把這樣的感情寫出來,我之後大概會後悔吧。
這是個無聊的小計劃,一個自以為文青的人用僅剩的回憶,試圖把300多天的日子記下,老了時候才有東西可以懷念青春。
離20歲結束還有一個月,而希望這一個月裡我能每天寫下一些關於巴黎、關於歐洲的回憶。瑣碎也好、無聊也好,這是我唯一能給當時的我的回禮。